其实,客体散文这一概念虽然是第一次提出,但其包含的写作真理却仍然是对前人写作经验的继承。王国维在讲到意境时曾说过: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是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有我之境的艺术力量,在于“我”的力量如何,物是我的一部分;在无我之境中,“我”亦为“物”,无我之境的艺术力量,在于物物相遇时的力量如何,物是物本身。
五四时代的两座高峰是周氏兄弟。表现在散文创作中,鲁迅的散文,是以自己强大的精神之光灼照万物,让万物在这灼照之下熠熠生辉。周作人的散文,则是围绕着自己所写对象,东抄一点,西抄一点,让自己所写的对象体现在这众多的所抄之文中。
20世纪40年代初,面对着文学创作界、文学创作者与文学创作对象的疏离和隔膜,毛泽东也曾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倡导过,让创作者去熟悉、了解、在情感上去亲近自己的创作对象,以出现一种新的适应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创作气象。
20世纪50年代的胡风,曾经以强调创作时作家的主观力量而名动一时且影响深远。胡风认为,作家的创作过程,就是作家自己与所写对象这主客004观“相生相克”“相互搏斗”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家改变着所写对象,作家所写对象,也在改变着作家自己。所以,胡风还认为,作家的创作过程,就是深入生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