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电视新闻,是以电视为传播媒介,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事实的传播”。这一解释强调的是对于“事实的传播”。而深度报道根据《简明新闻学辞典》(余家宏主编)的解释,为“一种阐明事件因果关系、预测事件发展趋向的报道形式”,“是新闻的5个W和一个H的进一步深入的报道方式”。强调的是对于事件相关因素的整体把握。如果将两个概念稍加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前者是受众对于事件的认知,而后者则是帮助受众对于事件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理性的思辨,进而达到对于事件更深刻的理解。
任何传播媒介的生存,都离不开受众的支持,但这必须以满足受众的需求为前提。在整个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后,一方面,人们根据所获得的信息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与态度,另一方面,也根据各种信息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做出判断。而信息的意义正在于对未知进行解释的同时,又产生出新的未知。这就意味着,信息的饱和价值并不是在被单一提出时显现的,而必须是特定信息链的显现。受众很难对某一单独的信息进行价值判断,自然会要求媒体提供与该信息相关的其他信息。在这里,所谓思辨,实际上是一种对于某一中心事实(信息)为起始的同其他相关信息的关系判断。或者说,该信息的价值是在同它相关信息的关系中得以充分显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