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2日,瓦伦卡的丈夫再次拨打电话给斯图加特警察局。这次,瓦伦卡表示选择协助警方侦破案件,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瓦伦卡在近一个月后选择报案协助侦破的原因是自己又受到了那名强奸犯的骚扰。由于上次案件没有给犯罪嫌疑人任何威胁,作案人以为瓦伦卡默认了这种关系,随后的日子里不断地打电话、发信息对瓦伦卡进行骚扰,忍无可忍的瓦伦卡终于决定将情况公布给警方。
7月14日上午9时30分,作案人再次打电话给瓦伦卡,警方通过电话监听、定位,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并随后进行了抓捕。
强奸案发生之后,受害者一定要鼓足勇气进行报案,要相信警方会将案件侦破并将罪犯绳之以法。同时,警方一方面要照顾受害者的心理,慢慢开导做好思想工作,要让其对警方默不作声的情况消失。另一方面,要对已受理的案件加大处理力度,增进办案能力,加快办案效率,转变警察的形象,让受害者遭受的损害可以得到及时的弥补,尽其所能将伤害减到最低。这样,强奸案发而不报的现象才会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
第二节 注意分析虚假信息
强奸案件和盗窃、抢劫案件也有一些较为相似的地方,就是在接到报案后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有些强奸案件中,受害人可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报假案,甚至隐藏事实真相污蔑他人。在侦查过程中探案者一定要秉着公正的态度,既不能大发怜悯之心,偏向受害者,也不能偏袒所谓犯罪嫌疑人。只有坚持公正、公开地勘查现场、搜集线索、分析情报,才能确定案件性质,查清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