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布兰特考虑了英国战争时期一位功利主义者的事例。[29]假如政府为了节省电和气,规定房间里的最高温度只能是华氏50°。有一位法国人住在英国,由于他是一个行动功利主义者,便可能作如下推理:“绝大多数英国人不遵守政府的规定是不可能的,因此,有的人例如我的房间里保持华氏70°的温度一点也不会产生坏效果,而且,这么做会给某些人带来舒适的快乐。基于这种考虑,我用更多的电和气,既给我带来了舒适,又增进了普遍幸福。”因此,这位法国人便决定用更多的电和气。实际上,这样的决定当然不会使法国人更幸福。如果他是一个正直的人,受到日常教育的培养,他的良心会感到十分内疚。但是,如果他是一个十足的头脑简单的功利主义者,情况又会怎样呢?
行动功利主义者认为,如果法国人的行动无人知晓,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当多用电和气。然而,他也应同意,如果他的行动被发现,他应受到谴责和惩罚。诚如布兰特所说,如果内阁官员知道大多数人会自愿作出牺牲,遵守政府的规定,电和气的供应因此十分充足;如果他不顾自己的规定,多用电和气,那么一旦他的行动被发现后,确实会引起愤怒的抗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假定内阁官员的行为会被发现,功利主义的计算就有所不同。此外,功利主义者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有充足的功利主义理由去谴责内阁官员(特别在普遍由非功利主义者组成的社会里)。我们必须回想一下行动的效用与称赞和责备行动的效用之间的区别。不过,我们也许同意布兰特提出的与上个问题无关的事例,在这种事例中,行动功利主义极有可能与常识伦理学发生冲突。始终如一的行动功利主义者乐于这样说,“常识伦理学是多么不尽如人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