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满怀悲愤做了那首著名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后面有愧色,这才放过曹植。
故事听起来很感人,看似蛮有道理。但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
首先,《三国演义》搞错了许多基本问题,或许是为了小说的情节需要,有意为之。当时的曹植就在邺城,根本不用派人去抓,曹植去临淄的封国是在曹丕当了魏王之后的事。
再者,曹丕没那么蠢,曹植的才学曹丕心里是有数的,作诗是曹植的强项,曹丕真那么做,只会让自己出丑。曹丕能当上太子,足以说明他绝非等闲之辈。而罗贯中先生编的故事,显然有点儿侮辱曹丕的智商。
况且,曹丕的肚量也没那么小,让曹植当着众人的面写诗羞辱自己,最后自己还要很大度地放过他,怎么可能。
曹丕如果真想杀曹植根本不用这么费事,可以参考后来曹彰的结局。曹彰是曹丕的同母兄弟,就因为曹彰支持曹植,对曹丕即位不满,几年之后,曹丕利用曹彰朝觐的机会,将后者毒死在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