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言自然科学与历史之别:
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自然科学,常在必然的法则支配之下,缫演再缫演;同样条件,必产同样结果:且其性质皆属于可以远元。其研究对象之原子分子或生殖质,皆属完成的决定的。历史不然:如吾前文所屡言,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凡史迹皆庄子所谓“新发于硎”,未有缫演乎其旧者也。不惟极活跃之西洋史,节节翻新;即极凝滞之中国史,前后亦未尝相袭。不宁惟是,每一段史迹,殆皆在前进之半途中作若行若止之态,常将其未竞之绪之一部分贻诸方来。欲求如自然科学之截然表示一已完成之定形定态以供人研究者,殆不可得。故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之矣。
其二,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自然科学的事项,如二加二必为四,氢氧二合必为水。数学上无不同质之“二”;化学上无不同质之“氢”与“氧”。故二加二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四;氢氧二合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水。历史不然:历史由人类所造。人类只有一个孔子,更无第二个孔子;只有一个基督,更无第二个基督。拿破仑虽极力摹仿该撒,然拿破仑自是拿破仑,不是该撒;吾侪不妨以明太祖比汉高祖,然不能谓吾知汉祖,同时即已知明祖。盖历史纯为个性发挥之制造品,而个性直可谓之无一从同又不惟个人为然耳。历史上只有一个文艺复兴时代,更无绝对与彼相同之第二个时代;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华民族,更无绝对与我相同之第二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