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shì)或谥号。谥法制度有两个要点:一是谥号要符合死者的为人,二是谥号在死后由别人评定并授予。君主的谥号由礼官确定,由即位皇帝宣布,大臣的谥号是朝廷赐予的。谥号带有评判性,相当于盖棺定论。
谥号来自于谥法。谥法规定了若干个有固定涵义的字,大致分为三类:属表扬的有:文、武、景、烈、昭、穆等;属于批评的有:炀、厉、灵等;属于同情的有:哀、怀、愍、悼等。
在称呼时,庙号常常放在谥号之前,同谥号一道构成已死帝王的全号。习惯上,唐朝以前对殁世的皇帝一般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而不称庙号。唐朝以后,由于谥号的文字太长,则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