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却是走上前去,死死的盯着他的那匹战马,宛如看到了一个绝世美人。
李广利见状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自是爱马之人。
甚至在他心里面,一匹好马赛过无数绝世美人。
因为,在战场上好马能让你快人一步,甚至可以让你活下来。
美人则不能。
而他现在所骑的这匹马,是他诸多坐骑中最让他喜欢和得意的一匹。
它甚至有一个名字,唤作‘踏风’。
乃是天马苑里的大宛马与乌孙马的混血,速度、耐力都很高,尤为关键的是很通人性。
自得到此马,李广利就宝爱无比,视为家人一般。
他微微笑道:“侍中若是看上了本候的这匹‘踏风’,却请恕本候不能割爱了!”
若这个侍中官看上的只是他的姬妾、宝物,他自会毫不客气的送给对方。
一个女人、死物就能换一个新贵的善意,这买卖划算!
但马却不行!
马是武人的身体,是武将的依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