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论述,都强烈地赞同以某种哲学的语言表达善的企图。
那就是我在随后想试图做的。但是,这样做并不容易。它毕竟不仅仅是对业已明述的立场的审查记录。有时候,这些或许是明摆着的,但时常它将是严格地表达仍然内隐的东西,表达奠定了这些特定的道德哲学基础的道德观,而这些哲学为了维持面子却不承认任何这样的观点。在这里,人们不只是记录,而是要创造语言,不如说冒昧地声称要说出比其他人真正意味的东西更好。
但是,这里有一个巨大的力量源泉,那就是历史。对善的现代理解的表达必定是历史的事业;这不是因为通常的理由而使任何诸如此类的事业有效,即我们现有状态的规定总是相关于过去的状态,把它们或当作典范,或当作陪衬。二者在现代世界有足够的证据——从相关于古代共和国和城邦而界定自身的公民人道主义传统,到与由宗教和传统支配的过去相对立而界定自身的启蒙哲学。这种相关于过去而自我界定的事实,引导我们重新审查这种过去以及它被吸收或被抛弃的方式。极其常见的是,理解这一点事实上如何发生,能使我们对除此以外不可能流行的当代观念产生洞察力。通过理解我们与古人的区别,我们对我们吸取他们自治的范例实际上是为了我们,就有了更好的观念;通过更密切地考查启蒙思想恐怕要抛弃的“传统”,考察抛弃采取的形式,我们或许能够以新的眼光理解两种对立概念之间的差别,结果就对当代哲学持一种新的看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