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谢谢您了。”
“警官客气了。”太太觉得自己帮上了警方大忙,很是得意。
很多信息从她的只言片语里也能拼凑出来了——女人真有金主,还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人物”。那么,此次火灾,是人为蓄意毁灭证据,还是偶然的纵火事故,属于恶性社会事件呢?
如果是人为的话,纵火者应该是金主。那么,他想要毁灭的证据究竟是什么呢?
是他生活过的痕迹吗?譬如指纹之类的?还是害怕被正室发现养了情人?或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值得他这样不惜一切代价毁灭证据,犹如飞蛾扑火一般,完全不计后果吗?
可是,这也有矛盾之处:金主担心的事情,应该是自己的小情人被人发现。那么最惧怕的发现者是谁?应该是有婚姻契约的正室吧?但现在,情人被意外杀害……他不去惧怕凶手,反倒是不惜一切代价要毁去和情人相处的证据,甚至不惜涉入凶案,做违法的事情,和警方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