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人命贵重。”徐子先道:“斩杀刘知远和他的心腹,我不后悔,更不会惭愧。但其家小无罪,也不能随意不加理会,要死了几个,就是我的罪过了。”
“当然不是君侯的罪过,另有其人。”
方少群的眼眸冷了下去,天子还真是凉薄。
派了内使来,除了赐死徐子诚外,就是带走刘知远的头颅,别的话一句也是没有,对刘知远的身后事和家小的处置,都是没有吩咐。
这个当口,天子就是一句话,令刘知远家小返回原籍,多大的事?
还要看押起来,看样子能够军流出去就是最便宜的处置了,刘知远好歹是天子一手养起来的忠犬,替天子冲锋陷阵,要不然何至于和韩钟闹到如此地步?
以年龄来说,刘知远才四十多,韩钟六十多,十年的功夫有什么不能等的?
在本朝来说,四十来岁的大参,完全可以不必着急,时间到了,相权自然而然的就交接下来了,根本不必大动干戈。
刘知远好歹也是替天子卖命,现在弄到尸首分家的下场,就算为了安抚韩钟和朝官,对刘知远不可能不问罪,好歹应该体恤一下刘知远的家人,善加安置,这才是君臣一场的为君之道。
当今官家,实在是心性太凉薄了一些。
这样也好。
方少群嘴角露出一抹微笑,这样的例子多了,那些肯为天子效力的人当然要想一想是不是值得,君君臣臣的这套把戏,只能骗骗那些酸丁,真的到身处高位的人,哪一个能不替自己的家族妻小打算?天子也是人,离的越近越明白这一点,如果天子不拿出东西来,凭什么要臣下抛却身家性命的替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