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特殊技能为抓手,排查具备条件的相关人员。众所周知,在爆炸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都要具备爆炸技能。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前一定要设法获取一定数量的炸药以及引爆装置。侦查工作就可以以此为渠道,对案发前就具备一定实施爆炸条件的人进行排查统计,交叉取证,从而印证犯罪嫌疑人。
三、全面获取证据认定犯罪嫌犯。爆炸案件的证据具有较为特殊性。围绕着认定犯的重点证据进行全面搜集。一方面,搜查疑犯爆炸作案的工具存放处,发现提取剩余物证,如残存的炸药、导火索、包装残片、引爆装置等;另一方面,抓住有限机会,快速检查嫌犯身上的残留物,通过衣服、手部等处的残留炸药颗粒成分检验认定嫌犯。
2002年加拿大的魁北克北部的一个小镇发生爆炸案,在这次爆炸中一处居民房屋严重坍塌,房屋的主人是一名银行家,这位银行家和自己心爱的女儿在这次爆炸中丧生。
警方在这次调查中发现,炸点、爆炸物都处在房屋的右侧面,在现场发现了一件爆炸装置的碎片,可以确定这次爆炸事件就是他人故意所为。经过细致调查,发现与这位银行家发生过严重冲突的汤姆森有最大的嫌疑。但汤姆森对自己犯罪拒不招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