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都是“短视”和愿意赚小便宜的。当有一份稳定收入在前,没有农民愿意承担风险。最后溪口村议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九成九的村民投票做出以下决定。
第一,全村种植“甜菜”作物;种植出的所有甜菜,以一百斤五百铜币的价格卖给“钟东义”个人。
钟东义不管自己是否赚钱还是亏损,必须全部收购溪口村种植出来的“甜菜”;
第二,“甜菜”加工成“甜糖”的生意,溪口村不同意参与,所以不管“甜糖生意”是否损失还是赚钱和村里无关;
第三,溪口村三年内不分配全村土地。第二年开始征收的农税,由村里同意支出,在土地不分配到各家的时间里,全村统一吃食堂,统一劳作,统一修水渠;
第四,溪口村的三年后,土地分配后村民后。村里要按每亩提留一百斤的粮食,作为村里集体财务储备。
村里的财务要用于“村里护卫队”、“村里水渠修缮”、“村里寨墙修建”等公共事务支出;
日子一天天过去。
“春播”、”夏种”、“秋收”,这是“甜菜”这种作物的种植周期。
虽然溪口村后来不断地开荒,但是种植甜菜的土地面积最终停留在“八千亩”的数量上。而后来再开荒的上万亩耕地,还是依照村民的传统,种植了“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