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美国把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作为自己替代英国控制中东的重要工具,而巴勒斯坦则是美国进入中东、排挤英国的特殊跳板。在美国支持下,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巴勒斯坦大肆进行反英和排阿等恐怖活动,巴勒斯坦局势愈加复杂、尖锐。英国既要面对阿以矛盾上升的危险,还面临美国排挤,束手无策,因而于1947年2月,把巴、以冲突问题提交联合国,要求联合国参与解决。
联大特别会议根据英国的要求,决定成立一个由大会授予全权、有11国代表参加的特别委员会,对与巴勒斯坦问题和以、阿冲突问题有关的一切争端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特别委员会于9月向大会提出报告,一致建议结束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并对未来的治理方式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由加拿大等七国提出的方案,建议把巴勒斯坦分为犹太和阿拉伯两个独立国,耶路撒冷则由国际托管;另一个是印度等三国提出的少数方案,该方案反对巴以分治,建议成立阿犹联邦,以耶路撒冷为首都。
但是,这两个方案并不受当事方欢迎。阿拉伯国家代表明确表示反对任何分治计划,犹太方面则表示有条件地接受分治方案。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不顾13个阿拉伯国家的强烈反对,在美、苏等33国支持下,通过了“关于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决议规定英国应于1948年结束它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然后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阿拉伯和犹太国两个国家以及耶路撒冷国际托管政权。当时,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达130万,犹太人只有60万,但联合国决议划分给拟定建立的阿拉伯国家国土面积为11000余平方公里,仅占巴勒斯坦土地的44.2%;而划分给犹太国的国土面积为14000余平方公里,却占据了巴勒斯坦大部分土地。阿拉伯人认为这不公平,不愿接受联合国分治决议。结果,阿、犹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