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中国人这种对于肉体的忌讳,西方人可就开放多了,他们不羞于表现自己的肉体,而且极能欣赏肉体之美,李敖对此颇感欣慰:“西方人继承了古希腊的对肉体美的尊重观念,这种观念最具体的表现是他们创作的艺术品,在绘画、壁画、皿画、织品、雕刻、浮雕、木雕等艺术品上,他们流露了各种对肉体的欣赏与礼赞。这种传统的代代相传,自然发展到近代的模特儿、脱衣舞、裸体会、日光浴运动,以及身上衣服的缩减、电影检查的放宽。”其实任何一个民族都会经历从保守到开放这么一个过程,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只不过从起跑线上开始西方国家就已经超出中国一截儿了。先看看西方卖得最快的读物《圣经》里的说法,人类之祖亚当夏娃一开始不就是赤身裸体吗,后来由于偷食禁果才因此穿上衣服,至少在那个时候看来衣服就是戴罪之身的象征,是枷锁一样的存在,所以从思想上来看,西方人就已经超过我们老祖宗了。再看看那些西方神话中的诸神,大部分都是衣不蔽体、袒胸露乳,如爱神维纳斯等。再加上后来西方人思想觉醒较早,接受新事物快,自然要比中国开放得多。不过随着各种改革的进行,中国人的思想也日益开放,虽然李敖对此还是有所不满:“在对肉体的观念上面,最正常的合法开放是艺术家眼前的模特儿。模特儿的出现最早是在私人的画室里,到了民国八、九年,上海有人发难了,最有名的是常州怪人刘海粟,他公然呼吁:‘模特儿到教室去!’主张公开在教室里做人体写生。当时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老顽固们大骂他、新闻记者攻击他、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捉拿他,人们把他跟写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目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全国各地的美术学校一个一个的成立了,光着屁股的模特儿也一个一个的合法了,在道统与法律的夹缝中,模特儿几乎变成唯一的漏网者。第二个漏网者是什么,我不能想象,看到目前的所谓‘歌舞团’,我想迟早大概是脱衣舞了!”这样也是,保守思想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撼动,就算到了现代,中国人还是比较忌讳在人前裸露身体,不过已经不像过去那么过分拘泥了。虽然如此,对于乳房或者性器官的裸露仍然是禁止的;而对于四肢或其他不太性感的部位则是听之任之;至少现在的中国人已经能够接受人体画展、穿戴“比基尼”三点式泳装以及欣赏人体艺术,这是中国人在裸露禁忌这方面有所突破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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