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些人太嚣张、太可恨 流窜赣州多地 偷鸡盗狗 砸门撬窗 有的甚至 还大摇大摆跑到 赣州警方开设的防盗讲座上 听得津津有味 …… 兴国一男子疯狂盗窃还现身蜀黍的防盗讲座 近期,兴国茶园乡陆续发生多起夜间入室盗窃财物案件。 近日,龙南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报警,在临塘乡东坑村、塘口村等地有村民家养的鸡被盗,而且数目都不小。 辛苦大半年,起早贪黑辛苦喂食,好不容易看着鸡鸭一点点长大,却被偷鸡贼一窝端,受害群众又气又急,“偷鸡黑手”究竟是谁? 经查,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赖某胜、赖某先后在临塘乡东坑村、塘口村等地,盗窃村民家养的鸡,作案5起,涉案价值5000余元。 妄想着不劳而获偷鸡“致富” 没想到把自己“投”进了看守所! 都说偷鸡摸狗的事干不得 这不,下面这位又来盗狗了 男子偷赣县村民13条土狗被判刑 近日,四川籍男子谭某流窜赣县几个村,在村里尽干些偷狗的事,被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二进宫”。 经赣州市赣县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13条土狗共计价值人民币4865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86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部分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另有前科劣迹,酌情可以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获得采纳,法院判决被告人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晚妹还是那句话: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不要心存侥幸 多行不义必自毙 普法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年底是盗窃案件高发季节 晚妹提醒大家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各类家禽的销售旺季 也是家禽被盗的高峰期 室内防盗绝不能松懈! 车辆防盗多加注意!离车立马关锁 贵重物品不放车上 出门在外,警惕扒手 手机钱包妥帖存放 事前预防远比事后挽损更加重要 来源:综合兴国公安、龙南公安、赣县检察 原标题:《太嚣张!疯狂盗窃还去上防盗课!这些人在赣州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