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教育的基本原则及儿童年龄分期
(一)教育的基本原则
1.发展的原则
福禄培尔在教育史上最早把自然哲学中的“进化”概念引入人的生命和教育。在他看来,宇宙万物是无限发展的,因此人也是在连续不断地发展的,是“一种经久不断地成长着的、发展着的、永远地活着的东西”,不断地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前进的东西”。他反对将教育视为是“固定和静止的东西”,而主张应看到各个阶段之间的联系。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成年、老年等发展阶段,是“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上升”的过程,彼此是有关联的。在发展的历程中,每一个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延续;在前一阶段中间,一定可以找出一些现阶段赖以发生的萌芽。故在发展历程中,前一阶段不但不阻碍后一阶段的实现,反而可以说是后一阶段的基础:“人类不是完全成熟的,也不是已经凝结和确定的;相反,人类永远不断地在形成之中,永远活动地向前进,由一个发展和形成的阶段,趋向另一个高一级的发展和形成的阶段。”[29]因此,在教育工作中,只能按照儿童生命发展的阶段,去帮助和指导儿童的发展;如果以跳跃的、速成的教育促成儿童早熟,乃是一种不健全的早熟,并无教育的价值。